国内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发展史国内外常见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安全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来政府更是多次发文强调安全的重要性。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一“冷门”的执业资格,在近两年开始越来越“热”。那么你了解注安的发展史么? 国外 | 注册安全工程师发展史 ● 美国 注册安全工程师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安全工程师协会于1911年10月在芝加哥成立,是一个职业安全从业人员的会员制学会,是世界上成立最早、最大的职业安全组织。 1969年,美国安全工程师协会在伊利诺伊州注册成立了一个非盈利性的安全师认可注册机构——美国注册安全师委员会(BCSP),开始正式施行注册安全师制度。此后该机构一直作为安全师考试、发证、注册、管理的机构发展至今。 美国注册安全师的申请人员需要学习安全科学、原理、实务等课程,并通过6个小时的考试,合格后获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ASP)证书。在取得该证书并工作3年后申请参加综合考试,合格后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CSP)证书。据统计截止2017年,美国共有1.65万人持有有效注册安全师证书。 备注:2017年9月美国注册安全师委员会(BCSP)和国家安监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NCICS-SAWS)正式签署了国际协议(MOU),BCSP和NCICS-SAWS将支持并相互认可EHS资格证书,持有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CSE)并满足CSP报名条件,等同于免考ASP,可直接参加CSP认证。 ● 英国 在英国该证书称为职业安全健康工程师,负责组织考试的机构是“职业安全健康国家考试中心”(NEBOSH),创建于1979年。申请人员通过培训、学习、书面测试和工作场所的实际检验等方式取得证书。 考试分为两个等级,获得安全专业技术一级执业资质者,具备成为英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会员的基本资格,可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组织的技术型安全工作。获得安全专业技术二级执业资质,则可成为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成员。具备解决和应对高风险领域通常的安全健康问题。 目前为止,已有10万余人通过了不同等级和专业的职业安全健康考试。其人员主要是企业的管理人员、监督人员、职工代表和其他非安全健康专业人员等。 ● 德国 在德国,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分为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员、安全员三个层次,通称为安全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不含安全技术员和安全员)的基本条件是: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并参加由行业劳动保险协会或安全工程师协会和联邦劳动保护总署组织的专业理论强化培训,通过考试合格获得安全工程师证书,成为可以受雇于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培训时间在1995年以前规定为6周,1996年以后根据欧盟的规定,改为12周。其工作职责与我国企业中的安全员所承担的工作相似。 ● 加拿大 加拿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局成立于1976年2月10日,是非营利机构。其职能是保证和促进加拿大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安全和公共安全。有经验的安全工作人员可申请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加拿大开展安全与健康服务。要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经过加拿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局评估认可的课程学习,取得学历证明,并通过四门执业资格课程考试。 注册安全工程师得到加拿大各行业和政府的认可。许多企业非常愿意接受加拿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局为企业选派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广泛的安全技能,能有效的控制对有害物质的接触,降低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险。加拿大注册安全工程师个人可以直接接受企业的聘用。 ●新加坡 新加坡第1部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法律——《工厂法令》于1958年颁布,1960年6月1日生效,1973年修订,并改名为《工厂法》。 该法要求工厂聘用合适类型的安全工程师。申请注册为安全工程师,须年满21周岁,有理工类或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背景,2年以上工作经验,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 每位安全工程师每个月应按照规定形式向工厂主、总经理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提交一份安全评估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工厂决策对《工厂法》的符合性,工厂已经采取的安全健康措施,工厂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事故和危险事件,隐患辨识与个体防护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安全培训与意识活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工厂主、总经理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收到报告后3周之内,应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签署报告,报告要妥善保管至少5年,以备政府监察。 国内 | 注册安全工程师发展史 ● 起源 | 资格认定阶段(2002年-2003年) 我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始于2002年9月原人事部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2002年和2003年我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为认定制度,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 第1次改革 | 不分专业的执业考试阶段(2004年-2016年) 2003年8月原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正式拉开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序幕,《办法》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04年至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已有14年的历史(2016年停考)。 ● 第2次改革 | 分专业的执业考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3月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国务院实行机构改革,改革后将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 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三个级别,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 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并将考试科目由原来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调整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 截止2019年,我国约有30余万人通过资格考试,其中近18万人进行了注册。尽管如此,在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数仍能不能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最基本的配置需求,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缺口约为150万人。随着我国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越来越难,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注安的发展史,更像是安全生产管理发展史的缩影。一路发展,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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